[常德]女子代人生子后反悔 引发争夺大战

发布日期:2019-06-18发布人: 佚名阅读: 132

  鼎城区发生一起借腹生子的离奇官司2010-08-17 08:45 来源: 作者:

  本网讯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以来,代孕女性孕育孩子后,该女子与所生孩子就是母子(女)关系,对孩子理所当然地享有监护抚养权。然而,最近,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对外籍华人夫妇诉柳艳小姐监护权纠纷一案,其判决结果是:柳艳小姐对所生孩子不享有监护权,其监护权归原告H先生和R女士夫妇享有。这一看似违背常理的判决结果,一切源自于H先生借腹生子引发的离奇官司。

  望子心切

  本案的原告H先生,可称得上是事业成功人士。他上世纪五十年代未出生于南方某大城市近郊,1975年高中毕业后回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两年后,凭借自己扎实的文化功底,考取了国内某知名大学金融管理专业,经过四年的系统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上海某金融机构工作。虽然工作环境和待遇优越,H先生没有就此打止,而是向更高的学业层次迈进,他一边勤奋工作,一边刻苦学习,五年后考取了大洋洲某发达的岛国留学,学成后,选择了留在该岛国工作。不久,H先生把在国内的妻子R女士也接到了该岛国,夫妻双双在该国“下海”经商,开办了金融中介公司。又不久,夫妻二人均加入该国国籍,成为外籍华人。经过二十余年的打拼,公司业务越做越大,挣取的资产也越来越多。可遗憾的是,年过半百的H先生和R女士,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在中国的几年和刚到某岛国的几年时间,由于拼命的学习和工作,不太在意生育问题,随着工作的稳定和年龄的增大,膝下无子,愈发感到空虚和寂寞,渴望子女的心情愈来愈强烈。经医院检查,H先生有生育能力,R女士则无生育能力。此后,R女士不知吃过多少治疗不孕症的药,也多次回到中国运用传统的中医中药治疗,但就是不见任何效果。至到近几年,R女士年届五十,夫妇俩通过R女士自己孕育子女的希望已彻底破灭。

[常德]女子代人生子后反悔 引发争夺大战

  借腹生子

  高智商的H先生和R女士夫妇,能够在金融领域有所作为,在能使H先生有亲生孩子的问题上,同样也难不到他们俩夫妇。他俩商定,用H先生的精子和捐赠者的卵子,然后将胚胎植入一名生育年龄代孕女性的子宫内进行孕育。这一方法,就是人们常说的借腹生子。2008年5月,H先生在网上发帖,在中国寻找代孕代孕母亲。H先生在要约中,对代孕代孕母亲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同时,也许诺代孕代孕母亲丰厚的报酬。一时间,H先生的邮箱里收到许多承诺代孕的回帖。几经筛选,H先生和R女士锁定了居住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某镇的大龄未婚女青年柳艳小姐。求子心切的H先生放下手头的生意,从某岛国飞到中国,来到常德市鼎城区与柳艳小姐见了面,作了一番实地考察,其结果很符合他们的心意。于是,很快与柳艳小姐签订了代孕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柳艳小姐属于爱心代孕;H先生承担柳艳小姐代孕期间的一切费用;H先生付给柳艳小姐代孕费XX万元;孩子出生后,柳艳小孩放弃抚养权,孩子归H先生抚养……。

  协议签订后,一切事宜在按部就班的进行。2008年5月底,在南方某大型医疗科研机构,用H先生的精子和不知姓名、身份一子女的卵子,成功地培育出胚胎,再然后将该胚胎植入柳艳小姐的子宫内。柳艳小姐怀上H先生的孩子后,回到了常德市鼎城区某镇的一出租屋内,安安心心地做起了准妈妈。在海外的H先生,每时每刻都放心不下自己的亲骨肉,几乎每天都从某岛国打长途电话给柳艳小姐,一再叮嘱,不要为他节省钱,多吃有营养的食物,不要作过多的运动,要保持良好的心情。

  骨肉难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2009年3月底的一天,柳艳小姐在医院产下一男婴。H先生和R女士通过电话得知这一喜讯后,欣喜若狂,迫不急待地提出要来中国,要将孩子接回某岛国。柳艳小姐在电话中武汉代孕提醒H先生,代孕婴儿不宜长途飞行,且需母乳哺育几个月,等几个月后再将孩子接回也不迟,同时保证这期间一定会将代孕婴儿喂养好。H先生见柳艳小姐说得在理,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思子之情,打消了即刻接儿子回某岛国的念头。H先生、R女士、柳艳小姐三人商定,给孩子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叫罗中澳。话说柳艳小姐,她从小热爱体育,在读初中时,就被选拔进入某省体训队,当了一名田径运动员,在国家级赛事中,多次获得名次。但是,在国际田径比赛中始终未有建树,没有得到任何名次,且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不得已退出了田径场,回乡当了一名农民。虽然体格健壮,容貌尚佳,但由于长期在田径场上摸爬滚打,耽误了婚事,30岁出头,也未结婚生子。当初接受H先生的代孕要约,初衷是挣取一定的金钱,以缓解自己的窘迫生活。可当孩子生下后,见孩子活泼可爱,激活了柳艳小姐母爱神经,表现出了成年女子望子爱子的天性。孩子出生数月后,H先生和R女士夫妇,终于按捺不住思子之情,双双飞赴中国,要接回罗中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柳艳小姐此时以代孕费偏少为由,拒绝将罗中澳交给H先生俩夫妇,要求自己抚养罗中澳。私下,他们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H先生、R女士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柳艳小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将罗中澳归其监护、抚养。H先生提出了如下的事实和理由:1、柳艳小姐是罗中澳的代孕母亲,不具有生物学上的母子关系,H先生是罗中澳生物学上的父亲;2、有约在先,待小孩出生后即归H先生抚养,柳艳小姐放弃抚养权;3、H先生有经济实力保障罗中澳更好的成长和教育,而柳艳小姐经济实力远不如H先生,且现未婚,不利于罗中澳的成长和教育。在诉讼期间,H先生向鼎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代孕协议书》和《某医学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亲子鉴定书》,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而柳艳小姐几乎没有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也没有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此案,看似离奇,实则实事清楚。受理此案的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在有关代孕的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之规定,据此判决罗中澳归H先生、R女士监护、抚养。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即已生效。

  感慨颇多

  双方打了一场本可不打的官司,但双方的特殊情谊尚在。H先生十分感谢柳艳小姐为他代孕了一个宝贝儿子,同时十分理解、同情柳艳小姐内心的痛楚,在离开中国前,除了给付柳艳小姐的6位数代孕费外,还给了一笔可观的感谢费。柳艳小姐在H先生一家三口从长沙飞往北京再转道飞往某岛国的那天,在长沙黄花机场候机室与H先生一家抱成一团,撕心裂肺的大哭了一场,含泪不停的喊道“祝你们好运,祝你们幸福!”

  代孕医学技术,的确为许多不孕症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一项涉及人类生殖、繁衍的代孕新技术,往往会出现传统观念和现代理念的冲撞,医学尖端技术与社会伦理的冲撞。笔者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刑事审判多年的老法官,在当前代孕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武汉代孕提醒那些求子心切的不孕症患者和渴求金钱的代孕代孕女性,在委托他人代孕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孕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和出现不必要的心灵伤害。

  (为保护当事人的绝对隐私,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地名、单位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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